各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7号)精神,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体经〔2021〕200号)、《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加强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转移支付)使用管理的通知》(湖体〔2021〕6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入库方向
(一)竞赛表演类
列入《浙江省重点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名录库(2022)》的赛事活动;在湖州举办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性赛事;在湖州举办的具有湖州自主知识产权的商业体育赛事活动。
(二)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
体育服务综合体的打造;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全民健身中心的市场开发;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体育场馆运营模式创新;利用闲置设施改扩建体育健身经营场所;以品牌影响为基础的健身连锁服务;有特色的体育培训和中介服务等。
(三)运动休闲类
体育元素鲜明的运动休闲综合体打造;山地户外、水上、冰雪、航空、汽车摩托车运动经营项目的打造;以运动休闲项目为核心内容和产品的景区打造;运动休闲项目与4A及以上景区的融合;运动休闲精品项目的开发等。
(四)产业创新类
体育销售连锁化经营与模式创新;电子竞技、智能体育、运动康复等体育新业态研发,交易平台建设等。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 竞赛表演类项目的基本条件
1.赛事活动必须在湖州市境内举办;2.赛事活动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通过申、承办方式取得;3.赛事活动在2022年内或2023年6月底前举办;4.赛事活动必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较高媒体曝光率;5.赛事活动综合效益显著,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6.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7.年度单个赛事活动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其中,优先支持由企业主办或承办,在省级以上电视媒体或主流网络平台直播的赛事项目。
(二)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在2023年6月底前建成并运营;2.项目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3.项目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引领带动作用;4.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5.项目投入不低于200万元。6.项目涉及青少年体育培训业务的企业需纳入体育“双减”白名单。
(三)运动休闲类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在2023年6月底前建成并运营;2.项目体育特征明显,与体育产业关联度较高;3.项目综合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4.项目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引领带动作用;5.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6.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四)产业创新类项目的基本条件
1.项目在2023年6月底前已完成;2.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能填补我市体育产业相关领域空白;3.项目市场前景好,对提升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4.拥有高素质的专业运作团队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资金;5.体育销售连锁化经营与模式创新类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其他项目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三、申报单位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须于2022年底前在湖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已纳入浙江省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单位。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二)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明确可行、适应市场化竞争要求的运营管理体制。
(三)项目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体育用品制造业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体育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要求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四)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五)项目申报单位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相应承诺。
(六)产业发展资金不予支持的单位(项目):
1.经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
2.项目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的;
3.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过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4.当年申报项目的内容与以前年度已获得省、市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度较高的;
5.同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体育产业发展入库方向”申报,不能同时申报多个。
四、申报材料要求
1.《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含法定代表人承诺),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
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包含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完成情况);
4.项目相关权属、面积证明。如果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本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5.项目单位为企业的,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和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他类别项目单位,提供2021和2022年度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截至2022年底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提供单位成立以来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6.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会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8.《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材料审查表》(附件2)。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正文首页制作材料目录,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按照前述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五份),同时提供《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总结》的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属地原则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体育部门。
(二)审核推荐。各区县体育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把关,于10月27日前将通过审核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填报《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区县汇总表》(附件3),连同推荐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总结》,文件名为序号+项目名称,序号须与汇总表一致)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处。
(三)市级评审。市体育局对各区县体育部门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建议方案,报局党组会议审定。
(四)监督跟踪。对拟入库项目,将在湖州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总结备案。由市体育局认真总结体育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将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省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申报指导,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要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上报的项目真实有效、资料完整。
(二)强化资金监管。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资金来源为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应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或者抵顶地方财政预算拨款。
(三)严禁弄虚作假。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详细了解申报项目及实施单位情况,确保真实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出具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单位当年及后5年项目申报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含法定代表人承诺)
2.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材料审查表
3.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区县总表
湖州市体育局
2023年9月22日
项目申报联系人:
湖州市体育局 陈艳萍 2020900
吴兴区文广旅体局 何 佳 2551756
南浔区文广旅体局 沈建新 3023213
德清县文广旅体局 沈自强 8071263
长兴县文广旅体局 武 俊 6030787
安吉县文广旅体局 余辉远 5223259
附件1
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
项目类别
申请额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湖州市体育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湖州市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的通知》,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不得漏填错填,自行承担由于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申报单位需按如下顺序提供材料:
1.自行制作的申报材料目录;
2.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附件1);
3.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包含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完成情况);
5.项目相关权属、面积证明。如果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本或立项报告复印件;
6.项目单位2021和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提供单位成立以来财务报表复印件;
7.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会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9.《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材料审查表》(附件4)。
三、本表和附件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申报材料封面须用本表首页内容,正文一律使用普通A4复印纸,封面一律使用A4铜版纸或布纹纸,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申报单位还需提供《申报表》和《项目实施总结》的电子版材料。
四、本表须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法定代表人的承诺:
本人代表单位承诺对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所有证照材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相关协议和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保证没有知识产权、所有权、承办权等争议。本人和单位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有关部门裁定为严重失信的行为。如获准立项,我将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用。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主管部门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2023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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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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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地 | 区县 | 项目完工 (运营)时间 | 年 月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项目已完成 投资 | 万元 |
审计确认项目投资 | 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 | 万元 |
项目单位注册资本 (万元) |
| 项目单位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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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组织形式 (单选) | □企业(□国有 □民营 □混合所有制) □事业 □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 □其他(说明 ) |
单位 效益(万元/%/人) | 年份 | 2021年 | 2022年 | 年份 | 2021年 | 2022年 |
销售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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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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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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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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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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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纳就业 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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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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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简介、主营业务、参与制定国家或省级行业规范标准等) |
项目完成情况(概述项目建设运营情况、项目投入情况、项目效益分析等) |
二、区县体育部门审查意见
附件2
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材料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形式审查内容 | 申报单位自评 | 区县级 意见 | 市级 意见 |
一、申报材料完整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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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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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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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完结专项审计报告(包含项目投入资金情况、完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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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相关权属、面积证明。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立项报告(如项目需有关部门批准)(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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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符合规定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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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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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单位公益能力、企业荣誉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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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按照规定顺序和要求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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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单位主体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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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单位为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入库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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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用品制造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体育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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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其它要求(相关详见《申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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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投资(营业)额不低于最低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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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动休闲类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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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销售连锁化经营与模式创新类项目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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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类项目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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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单位是否有项目获得以前年度省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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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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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通过 □未通过 区县级审查人: 体育部门(章) : |
注:1.审查通过的栏目在方格内打“√”,审查未通过的栏目在方格内打“×”
2.审查意见由各级体育部门组织审查后填写,由审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2023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区县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属地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单位 | 项目 总投入 (万元) | 申请 金额 (万元)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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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项目类别”填列竞赛表演类、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运动休闲类、产业创新类;
2. 此表由各区县体育主管部门汇总后于申报文件一并上报市体育局职能处室。
湖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印发
3651253-3193-6-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