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2

各区县文广旅体局:

为贯彻落实根据《浙江省“双减”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体育类校外培训行业,强化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加大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力度,经商市教育局,现就做好湖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实施湖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收集、公布工作,建立健全“白名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示“白名单”信息。

二、主要任务

(一)评定标准。

1.经各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2.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或“浙里体培”平台,实现资金监管和全流程监管;

3.对未纳入平台监管、未开设预收费资金托管账户、未实现资金全流程监管、未按规定收费或存在其他违规办学行为的机构,不得列入“白名单”;

4.符合体育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要求。

(二)名单核准。对符合“白名单”标准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第一时间列入“白名单”。对有违规办学行为或违反《湖州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即可移出“白名单”,限时整改后按流程重新列入。

(三)名单发布。各区(县)体育部门在选取、汇总、生成“白名单”后上报市级体育部门审核,市级体育部门审核无误后上报省体育局,公开向社会发布。名单公布内容应当包含机构名称、地址、培训项目等主要信息,名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抄送至各级“双减”工作专班。

(四)管理机制。各区(县)体育部门应对“白名单”内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市体育局将适时建立分类分级信用管理机制。为更好地推进体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针对符合消防要求的机构,加快列入“白名单”。支持“白名单”机构公示后跨区(县)进行校园课后服务。扶持一批主动接受纳管,开办规模较大,具有较强发展能力的机构成为体育培训示范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体育部门要严格把关“白名单”标准,杜绝“白名单”内机构出现“爆雷冒烟”“卷款跑路”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各区(县)体育部门要联合当地“双减”工作专班及相关成员加强对机构证照情况、培训行为、师资情况、合同规范、收费情况、广告宣传、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排查,掌握机构动态情况,实时调整“白名单”。

 

 

 湖州市体育局

2023年11月8日

 

 

 

 

 

 

 

 

 

 

 

 

 

 

抄送:湖州市“双减”工作专班

湖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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