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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3100310/2024-00082 成文日期:   2024-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体提函〔2024〕4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体育局
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03 16:43:48

市政协体育界别活动室

对于贵室提出的《关于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建设“现代化体育强市”为目标,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城乡“10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有效破解了群众“上哪儿健身、参与活动难、加入组织难、如何健身”等系列难题。截至2023年底,全市体育场地数量达10514个,体育场地总面积1203.4万平方米,其中百姓健身房202个,运动加油站200个,建成“环浙步道”492.295公里,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全市“一场两馆”覆盖率达80%(长兴县公共体育场预计今年下半年建成),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5平方米,位居全省第1。但当前我市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还不能够完全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前期,浙江省体育局在诸暨市、庆元县、松阳县进行了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开放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使用效率,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全市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全面提升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

 二、推进情况

一是做好经验学习与摸排。4月15日局领导带队赴丽水松阳学习场地开放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印发场地摸底调查通知,确保下步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有效推进,在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议事机制基础上,设立各部门专项联络员工作机制,各区县同步推进开放工作。

二是分批推进开放。单位办公区域与体育场地设施分隔的优先开放,建在办公区域内的健身场地设施可暂不开放,待完成升级改造后再行开放。到2024年底,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达到90家以上(第一批),每个区县(含市本级)原则上不少于15家,基本形成政府、部门、社会力量相互衔接的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格局。到2025年底,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达到180家以上(第二批),每个区县(含市本级)原则上不少于30家。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多措并举减轻单位开放后的经费负担。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根据开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名单、开放实际情况,按照先开放后补助的方式,对接专项资金工作,对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予以保障。

四是强化科学指导与数字管理。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数字化应用,用好、推广好浙里健身——机关企事业场地设施开放场景服务,为健身群众提供线上查询、导航、预约等便捷服务。并按照“一场一员”工作要求,为每个开放单位配备1名基层体育委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确保健身群众安全健身科学健身。

五是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总结推荐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属地社区等参与机关企事业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

三、难点与挑战

一是开放管理与健身安全挑战。目前市本级上报开放场地单位较少,需进一步推进体育场地设施的对外开放落实。同时对已经开放的场地,较多反映存在一定管理难度,如涉及场地使用安排、场地维护、人员进出管理等多个方面。同时对外开放会导致外来人员增多,客观增加安全管理的难度。

二是单位效益与社会效益平衡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原本主要是为本单位员工服务的,对外开放后可能会与单位的利益发生冲突,如何平衡单位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个难点。对外开放需要增加安保、清洁、维护等成本,而这些成本增加如何分摊、如何得到合理补助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落地。当前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和规范。即使有了相关政策和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阻力和困难,如何确保政策的落地执行也是一个难点。

四是社会参与与意识提升。部分群众可能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不感兴趣或不了解,导致其参与度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场地的开放效果。提高公众对全民健身重要性的认识,培养锻炼身体的习惯,需要时间和持续的努力。

五是技术与人员支撑不足。当前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体育场地设施的智能化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如预约系统不完善、人流数据方面的客观真实统计分析有待提升。缺乏专业的场地设施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影响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前期开展排摸统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向市政府、财政、总工会等部门争取更多支持,通过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的有关责任,完善安全风险、经费保障、开放时间、健身指导、宣传引导机制。

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着多方面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借助这一项工作契机通过完善政策、加强部门协同等措施,多方位提升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水平,加快体育设施提档升级,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化的体育健身服务。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多样,每年举办30余场省级及以上大型赛事活动、2500余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超30万人次直接参与到各项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便民高效,持续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精英计划,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全市,每千人拥有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数3.2人,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43.8%,国民体质检测合格率94.4%,确保全民健身发展指数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实现助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体育设施更好地向社会公众开放。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联系人:孙昊 ,联系人:18006828263

 

 

                       湖州市体育局

                         2024年6月6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湖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