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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3100310/2021-00001 成文日期:   2021-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体〔2021〕1号 发布机构:   市体育局
关于湖州市体育中心湖州体育馆 提升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关于湖州市体育中心湖州体育馆 提升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01-18 16:11:53
  • 政策原文>

湖州市体育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湖州市体育馆提升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收悉。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2016]第81号令)和《湖州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湖财建[2020]121号)的要求,湖州市体育中心对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并上报了审计报告(湖恒审报字[2020]第160号),根据操作规程第六条:经审计部门进行全面审计的项目决算,市财政局或主管部门未发现较大问题,可依据审计报告批复项目决算。现依据审计报告批复如下:

一、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业主为湖州市体育中心(湖州市体育馆),项目建设地址:仁皇山分区太湖路2221号,地块东为太湖路,南为金田路,西为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北为奥园壹号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内容:装修(包括墙面、主副馆内部、门卫室改造等)、暖通(包括空调系统更新和通风系统改造)、室外工程(包括围墙、道路、绿化、排水、亮化等改造)以及设备购置(包括体育器材设施及比赛专用设施等)。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发改审批[2016]159号批复。批准项目估算总投资1538.3948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开工时间2016年12月,交工验收时间2019年6月。

三、项目审核批复意见

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5065039.50元,为概算批复1538.3948万元的97.93%,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10019040.00元,设备投资支出4279360.50元,待摊投资支出766639.00元。

依据湖州市恒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意批复交付使用资产15065039.50元。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你单位应认真做好基本建设会计账簿、凭证、工程合同协议,工程结算和其他资料的整理、建档保管工作。及时办好资产移交及国有资产登记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湖州市体育局

                            2021年1月12日

 

 

 

 

 

 

 

 

 

 

   湖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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