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环浙步道”(省级主线)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6 信息来源:湖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吴兴区、德清县、安吉县文广旅体局:

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加快推进“环浙步道”建设工作的通知》(浙体经〔2022〕129号)、《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环浙步道”委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体经〔2022〕345号)文件要求,各地市须于2022年底前完成辖区内省级主线路段建设,并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为规范步道建设,市体育局现对辖区内“环浙步道”(省级主线)验收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建设、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体育部门要担当好“环浙步道”的建设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浙体经〔2022〕129号文件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实施,做好路体建设、标识标牌建设、驿站建设、数字化建设。

二、验收实施程序

市体育局将遵照省体育局《“环浙步道”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线上、线下验收工作,并成立验收专家小组开展现场督验。验收按照完工巡线、区县自评、现场验收和验收督查四个阶段进行。

1.完工巡线。区(县)体育部门须在完工时对辖区内省级主线进行完工巡线。使用“环浙采集”APP,实地采集路体建设(包括路面、坡度处理、排水系统、河道/溪谷、岩壁及其他特殊路体)、标牌系统(包括主信息牌、次级信息牌、指引牌、警示牌)、服务设施(包括驿站和休息点)等技术指标的图片和视频资料。巡线结束后,登录系统提交资料(该项工作须于2023年2月15日前完成)。经审核通过后形成完工巡线报告(如附件1,巡线报告须于2023年2月24日之前完成提交)。

2.区县自评。区(县)体育部门在提交完工巡线报告同时(2023年2月24日之前),向市体育局提交验收自评表(附件2),认真填写辖区内省级步道建设基本信息,如实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并对项目完成情况简要描述。自评表经区县体育部门盖章后,PDF报市体育部门。

3.现场验收。市体育部门将登录“环浙步道”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区(县)体育部门提交的完工巡线报告(附件1),结合自评表,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技术指标、技术要求、评分参考与附件2中列举相应内容一致。验收评分≥80分可给予原则通过;验收评分<80分不予通过,区(县)体育部门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原则通过的路段,市体育局将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加快整改完善。现场验收工作拟定于2023年2月底开始。

4.验收督查。市体育局将成立验收专家小组,于2023年3月中旬对全市省级主线步道验收情况开展验收督查,确保步道使用安全规范。省体育局将在市体育局验收结束后,适时开展验收随机抽查。

三、验收结果运用

1.对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评分≥90分),且步道管理平台信息填报及时、完整的区县,将在2023年市对区县体育产业考核中适当加分。

2.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或者步道管理平台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完整的,将在2023年市对区县体育产业考核中适当扣分;对不符合验收标准,被省体育局随机抽查通报的,将在2023年市对区县体育产业考核中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和核减补助资金。

 

附件:

1.“环浙步道”完工巡线报告(模板)

2.“环浙步道”验收自评表

 

 

                         湖州市体育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1

 

 

 


附件2

 

“环浙步道”验收自评表

 

县(市、区)


步道长度(公里)


投资额(万)


验收地点


建设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完工巡线

 □审核通过      □审核未通过

建设单位


基本信息

路体修整

总长度

                                       (km)

路体修整

情况说明


标牌配置

总数量

                                       (个)

标牌配置

情况说明


技术指标

技术要求

评分参考

自评

分值

自评

得分

完成情况描述




选线

串联主要山峰、自然和人文资源,交通通达性好,驿站、农家乐、民宿等服务设施完善;优先选用古道、山林道、防火道等现有道路,没有长距离公路。沿途无墓地、垃圾填埋场、矿区采石场、工厂等景观不协调区域。

资源串联性差扣2分
交通不便利扣2分
有不协调区域扣5分

5



路面

天然砂土路面或人工修筑路体,人工修筑路体符合生态环保施工原则,材料以就地取材,可以是土质、草质、腐殖质、落叶、碎石、砂石等材料,部分古道或高人流路段可使用石块铺筑路面。

路面材质不符合扣2分;路面不稳固扣2分;路面不平整扣2分;路面有明显植被、物体侵占扣2分;
路体上方净空间不足,有障碍物扣2分

10



路面坚实、稳固、平整,无明显植被侵占,通过性好。

路体上方净空间充足,无横梁、藤蔓、树枝等障碍物。

宽度

平均宽度0.8-1.2m,最低宽度应大于0.6m。

未达到,扣5分

5



坡度

处理

纵向坡度大于12%时,已作梯步或“之”字迂回,梯步最大高度25cm以内,平均高度差10%以内,最小梯面不低于30cm。

未达到,扣5分

5



梯步的制作材料应就地取材,梯面应采用防腐的树木或石块,两侧应固定。

最大断面坡度不超过15%。

排水

系统

根据地形和水文情况,路体一侧或两侧应设置排水沟或引流渠。
排水沟渠符合流水方向,不易於堵、积水。

未达到,扣10分

10



河道

/溪谷

采用汀步或木便桥或涵道方式。

未达到,扣5分

5



岩壁

岩壁和陡峭岩体时辅以人工设施以保证安全,材料以不宜腐败的金属为主,可以是扶手、抓手、铁链等形式安装。

未达到,扣5分

5






配置
合理性

主信息牌

步道主要起终点、服务中心、停车场等人流易集中位置。

漏配、错配或未达到标准,每项扣1分

5



次级信息牌

途经的休息点、垭口、特色的自然或人文点。

指引牌

主要的交通入口处,途经重要的分岔口。

警示牌

陡坡、落石、悬崖、禁行等安全隐患路段。

安全、环保等相关提示性标识。

标距/指引柱

标距柱每500m/个,指引柱根据岔路口配置。

选址

要求

展示性

选址位置具有较好的展示性,评估人流走向选择周边无明显遮挡物区域。

未达到,扣1分

4



安全性

用户的阅读站位安全,站位区域避免交通道、上下坎、危险水域等。

未达到,扣1分



协调性

和周围环境协调统一,融合度高,旁边无厕所、垃圾点等设施。

未达到,扣1分



不冲突

无重要景观和设施的遮挡(如交通导示、消防设施等)

未达到,扣1分



设计

制作

整体风格

风格样式符合《环浙步道VI》要求

未达到,扣1分

1



制图规范

有地形图,有介绍,有图例,地名使用规范。

未达到,扣2分

2



材料

标牌制作材料应选用天然环保材料

未达到,扣1分

1



信息化

标牌有独立的信息化(二维码)。

未达到,扣2分

2



安装

规范

安装牢固,无明显晃动、无倾斜。安装基础已做好覆土复绿。标距/指引柱安装已通过环浙步道数字平台审核。

“环浙采集”APP审核通过率,未达到100%,扣10分

10



服务设施

驿站和休息点

驿站可以是新建或在原有基础上改建升级,也可结合现有的公路驿站、旅游驿站及村庄、林场、露营地等结合公用。连续5km或3小时的徒步路程中须配置驿站。
一级驿站 步道主要起终点,提供综合服务功能。
二级驿站 承担常规服务功能。
三级驿站 基本休息功能。

漏配或未达到标准,扣5分
没有,扣10分

10



数字化

节点

信息
(系统报送)

自然景观节点、体育健身节点、文化景观节点、休闲游憩节点、科普教育节点、地方特色节点等。

“环浙采集”APP审核通过率,未达到100%,扣5分

5



推荐

路线(系统报送)

基于资源特色,制定特色线路,包括但不仅限于名山系列、海岛系列、森林系列、河湖系列、滨海系列、田园系列、古道系列、体育系列、红色系列。

“环浙采集”APP审核通过率,未达到100%,扣5分

5



管理

管理

设立步道归口管理单位,设置专人负责步道管理,制定管理手册、巡查制度、使用者准则、维护计划等。(以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

没有,扣5分

5



赛事

谋划环浙步道赛事活动,制定下一年度或长期的赛事活动计划方案。(以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

没有,扣5分

5



合计

100




 

 

 

 

 


湖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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