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湖州市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规定》起草工作对接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喻运鑫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伟、市政府副市长石一婷,《湖州市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规定》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
在听取相关汇报和交流发言后,喻运鑫充分肯定前期立法工作成效。他说,前阶段,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定起草工作,调研细致、作风深入、问题聚焦、设计合理,务实创新,为下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他指出,《湖州市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规定》作为小切口立法,其制定不仅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六个新湖州”中“品质新湖州”的具体体现方式和载体。
他强调,本次立法的草案文本总体是成熟的,但围绕高质量立法,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调研、精心设计、充分论证、细致打磨。一要紧密结合上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部委多年来对群众体育健身的总体要求,理念再梳理,认识再深化;二要强调设施规划布局。加强对新建农民社区、城市老旧小区、老年型社区等社区的规划布局,增强设施的覆盖度和针对性;三要明确职责分工。条款设计中,要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做到清晰边界的同时,还要强调共同参与;四要做好结合体现价值追求。条文设计中要做好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使用管理与大中型体育设施开放的结合,更好地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五要优化提升设施管理。注重多元主体投放、系统化谋划建设、持续性运营维护、品质型提升改造,以管理细化优化为手段,不断完善提升体育健身设施;六要深入调研论证。对条文设计的措施进行反推,强化制度设计的落地性,坚持务实管用有效,深化调研、充分论证、合力推进,确保立出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
会上,市体育局汇报了《湖州市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规定(草案)》起草工作情况;市司法局汇报了《湖州市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规定(草案)》审核情况;与会人员和领导就草案发表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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