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南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南太湖新区旅游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支持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地开展,对原评审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遵照执行。
湖州市体育局
2025年4月9日
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项目评审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好湖州市本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评审工作,根据《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支持文旅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 市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市发改委业务处室处长
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处长
市体育产业与竞赛指导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评审专家组
组 长: 专家评审小组组长(市发改委)
成 员: 评审专家(市财政局)
评审专家(县文广旅体局)
评审专家(高校)
评审专家(会计师事务所)
联络员: 市体育产业与竞赛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二、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范围内申报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和相关单位。评审项目类别为竞赛表演类、场馆经营与健身服务类、运动休闲类、产业创新类等四类。
三、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政策导向、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项目竞争、推动重点突破,实现项目“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全面提升体育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加快市本级体育产业的发展。
四、评审程序
(一)项目初审
1.纸质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申报单位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纸质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区体育部门职能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初审,通过后上报至湖州市体育局。
2.市体育局职能处室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对区体育部门推荐的申报纸质材料进行二次审核,按照申报单位、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二)实地考察
1.由市体育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现场听取PPT汇报和项目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判。
2.评审重点:主要听取项目申报单位情况介绍、考察项目现场情况、审核项目主体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和财务状况、社会公益情况以及管理是否规范等,如存在虚假则一票否决。
3.评审组按要求填写项目评审考察报告表。
(三)项目评审
1.召开评审专家会议。组织专家学习了解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政策、重点板块和项目,介绍市本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安排和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解读年度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标准,宣读评审工作相关要求。
2.专家独立评分。评审小组专家根据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及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进行评分。
3.确定项目等级和金额。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材料评审、实地考察、专家评分等,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作支持类别(引领性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一般支持项目)的划分,并核定专项资金扶持额度。
(四)提交党组研究
由局党组会讨论通过项目资金分配额度。
(五)项目公示
经评审入库项目在湖州市体育局官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项目入库
公示期结束后,将入库项目列为当年度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并根据资金分配方案报专项资金预算。
兑付
已列入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项目主体次年在一件兑系统进行网络填报,由区、市体育部门以及财政审核通过后兑付奖补资金。
附件:湖州市本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标准
附件
湖州市本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标准
一、项目申报主体资格
1.申报单位是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单位注册地及项目地址或举办地为市本级区域范围内;
3.申报单位企业体育用品制造业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体育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4.符合其它要求(相关详见年度实施细则及申报通知)。
二、项目投资额最低标准
运动休闲类项目投入不低于100万,其它项目投入不低于60万。
三、申请表填写完整性
1.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基本情况
3.项目完成情况
4.资金使用计划、绩效目标
四、上传资料完整性
1.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有效证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
4.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或规划方案)
五、申报项目无获得过省、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注:以上任何一条达不到标准,即初审不通过。
湖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印发
4035287-3193-6-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