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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3100310/2021-00236 成文日期:   2021-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体育局
关于征求《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反馈
发布日期: 2021-10-18 11: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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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文广旅体局、南太湖新区旅发局:

为高质量推进全民健身事业,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更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市体育局组织起草了《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11月22日(周一)17:00前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反馈至市体育局办公室,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联系人:冯驰凯 13511205924(浙政钉同号)。

 

附件:《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体育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更加广泛的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结合我市实际和新时代全民健身事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大格局。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智慧化,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协调融合、依法治体、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着力扩大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满足市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服务需求,促进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我市建设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和成为“重要窗口”示范样本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市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市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多元,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举步可及,社会体育组织充满活力,公共体育服务城乡均衡覆盖,总体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智慧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健身指导科学化,基本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健身过程的高水平的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与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形成更加明晰和完善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大格局。

——市民健身素养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城乡居民人数明显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率达到全省前列。其中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30万以上,人口比率达到6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67万以上,人口比率达到43.5%以上。

——市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以上人数比例不低于94.6%。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优秀率达18%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健身场地设施提质增量,举步可及。实施湖州市全民健身场地补短板工程,打造城乡“10分钟健身圈”;城乡四级公共体育设施数量更加充足,布局更加合理,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预期达到3.2平方米,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以上;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

——体育社会组织充满创新活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的创新活力,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实体化改革,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竞争有序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全市各级、各类注册和备案的社会体育组织达到1500个以上,3A级以上的注册体育社会组织覆盖率达到65%以上。

——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多元。形成完善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和科学的激励机制,搭建形式多样、丰富多元、层级清晰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平台。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模式,大力发展大众体育项目,推广普及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积极扶持地方特色的民间、民俗、少数民族等体育活动。

——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基层体育委员“两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完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制定激励嘉许制度,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化服务水平。全市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5人以上,上岗履职率达到30%以上。城乡居民科学健身意识、能力和效果显著提升。

——引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化。将全民健身融入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大数据”在更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应用。完善湖州“运动码”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打造个人“生态体育运动银行”,实现全民健身“一码通行”,方便市民查询信息和办理有关事项,形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智化支撑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

1.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

以标准化和规范化引领全民健身工作,加强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制度设计,因地制宜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推进制订全民健身重点领域地方标准。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标准,落实全民健身设施科学配置、日常巡查、更新维护、信息化管理服务等标准。  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标准,编制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指南, 明确企业、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承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标准。探索制定健身指导标准, 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市民体质监测服务等标准。构建湖州市城乡“10分钟健身圈”建设评价标准。根据《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考核办法》的要求,抓好体育现代化县(区)创建工作,至2025年,我市力争成功创建5个体育现代化县(区)。根据《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力争创建3个以上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区)。

2.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全民普惠、保住基本、均等享有、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保障重点人群的健身需求。完善我市各部门协同推动全民健身发展的联动机制,创新治理方式,以制度化的方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大体育”治理格局,促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将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在“双减”政策的背景下,制订湖州市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进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时,考虑配备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体育设施器材。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在养老设施规划建设中,要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社区服务中心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为残疾人建设便利的体育健身设施,推进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开展“残疾人健身周”活动,为残疾人共享公共体育服务、参与体育健身提供便利。另外,积极推动农民、职工、妇女等人群健身活动的开展,扩大全民健身的覆盖面,努力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建设举步可及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1.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空间布局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规定,纳入域内国土空间规划,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摸清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短板,编制《湖州市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打造湖州市城乡“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的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重点支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6类项目建设;优先建设贴近城市社区和中心村,居民举步可及的全民健身设施,加快百姓健身房建设;在公园、绿地、沿河、沿湖等区域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利用屋顶和地下空间、闲置用地,因地制宜布局各类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设施。主动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以体育进农村文化礼堂等为抓手,着力推进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增加农村地区健身设施供给。在新建住宅小区、未来社区、养老设施等规划建设中,要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和设施,体育部门要参与体育设施规划评审和验收。

2.增加居民全民健身的活动空间

推进所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支持经营性健身场所公益性开放,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开尽开,引导企业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运营,积极探索建立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维护长效机制,确保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维护资金来源,明确运营维护主体、责任和权益。新周期全市计划新增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25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25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80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80个、百姓健身房200个,结合湖州大花园建设规划,融入万里骑行绿道,大力推广30条“最美健身步道”。至2025年,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以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公平可及。

(三)提供专业高效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1.加强全民健身“两员”队伍建设

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结构,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力,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精英计划”,推广基层体育委员工作制度,加强全民健身“两员”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基层体育人手不足的问题。制定《湖州市关于建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基层体育委员的组织网络,加强“两员”队伍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制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激励嘉许制度;积极引导体育专家学者、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教练员、社会健身达人等各类体育人才广泛加入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建设利用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基地”和“运动加油站”两个平台,打造湖州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和品牌。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5人以上,上岗履职率达到30%以上。城乡居民科学健身意识、能力和效果显著提升。

2.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科学指导水平

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基层体育委员等的专项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创新健身指导供给模式,通过“科学健身大讲堂、全民健身公益大培训、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社区(村)运动会”等形式让全民健身理念、技能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广场等,让百姓普遍掌握基本的科学健身方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形势下,总结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易于推广的健身方法,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指导方式。

3.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

健全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 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体质监测服务标准流程,提供标准化的体质监测服务。健全体质监测站点体医融合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运动健康驿站”,推广个人健康档案和运动处方服务;推广实施《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标准,积极宣传推广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测试活动,不断提升居民国民体质监测和达标测试的合格率和优良率。

(四)发展充满创新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

    1.构建充满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全面推进全市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稳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独立运行,全面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至2025年,市、县(区)两级体育总会和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率达到100%。实施体育社会组织“深耕工程”,加强基层社会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到社区(行政村),实现市、县(区)“1+25”模式(1个体育总会,不少于25个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体育组织)、乡镇(街道)“1+8”模式(1个体育总会分会,不少于8个注册或备案的社会体育组织)全覆盖,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指数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引导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等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全市各级、各类注册和备案的社会体育组织达到1500个。推进各级体育总会和注册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改革进程,3A级以上的体育社会组织覆盖率达到65%以上。

2.强化体育健身组织治理方式和创新活力

依法履行对体育健身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推动各类体育健身组织权责明确、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不断提升社会体育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水平,努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的创新活力,提升组织的自我造血能力,充分发挥其参与全民健身事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的效果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体育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重点支持。

(五)开展丰富多元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搭建形式多样、丰富多元、层级清晰的“赛事面对面”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平台,举办大型户外活动和群体赛事,构建覆盖广泛、便于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级、省级、区域间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争取具备全省、全国乃至世界影响力的全民健身赛事落户湖州。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引导各县(区)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群体赛事,形成“一县多品、一镇一赛、一村一会”的群体赛事格局。探索打造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市级社区(村)运动会赛事体系。继续办好全民健身节、智力运动会、体育社团嘉年华等群众体育赛事。

2.因地制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做大、做强“百姓健身房 健身养生堂”“全民健身公益大培训”“体育365·天天来健身”等全民健身公益活动品牌。拓展基层现有的体育健身项目,健身服务供给向乡村倾斜,支持乡村利用文化礼堂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做到天天来健身,周周有活动,月月办赛事,打造“运动城乡”新名片。大力发展三大球、三小球、健身操、游泳、路跑等大众体育项目,推广普及武术、龙舟、围棋、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积极扶持举办地方特色的民间、民俗、少数民族等体育活动,鼓励发展冰雪运动、水上运动、极限运动、户外运动、房车露营等前沿、时尚、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鼓励支持并吸纳社会力量共同举办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阳光体育运动会、妇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幼儿运动会等,推动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协调发展。

(六)提供科学精准的全民健身数字化服务

    以数字化改革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公共服务质效显著提升,持续推进“运动码”迭代升级,打造个人“生态体育运动银行”,实现全民健身,一码通行,形成全民智慧健身支撑体系。全面优化湖州市全民健身地图,配合省体育局建设全域户外运动智能服务系统,迭代升级科学健身指导系统,给市民提供体育健身锻炼指南、运动处方等服务。加快实施智慧化场馆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大力推广新型智能终端应用,加强体育场馆在人脸识别、场地使用、客流监测、安全预警等领域的技术应用,提升体育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和运营效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研发、建设共享健身房、运动场等健身场地智慧共享模式。优化提升精英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闭环数字化管理平台。到2025年,全民健身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数字化。

(七)促进全民健身与多行业的融合创新发展

1.推动全民健身“体卫融合”

助力健康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湖有健康”品牌打造,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打造湖州市“体卫融合”“四个一”模式,即“一平台”“一中心”“一个码”“一张网”(体卫融合平台、运动促进健康中心、个人运动码、科学健身门诊和运动健康驿站)。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健康评价公益服务活动,高分通过健康湖州体育项目考核。构建运动康复体系,建立体卫融合复合型专业队伍,一方面加强“两员”的科学化、专业化程度,另一方面加大运动处方师培育力度和家庭医生的专业化培养。

2.深化全民健身“体教融合”

实施青少年体育“春苗工程”,合力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培养终身锻炼习惯。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统一注册、统一运动水平等级认证,建立全市统一的分学段、跨区域、常态化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社会力量进校园,参与校园体育社团指导、运动队训练比赛等服务。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工作,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至2025年,全市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优秀率达到18%。

3.促进全民健身“体旅融合”

强化“体育+文旅”思维,逐步形成集体育、旅游、教育、文化、康养为一体的融合型体育发展模式,争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推动体育旅游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交流、共同探索区域体育一体化发展的路径模式,促进长三角地区体育领域规划衔接、政策联动、项目共推。推进“环浙步道”建设和“体育+乡村振兴”发展,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项目和示范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打响“极限之都 户外天堂”品牌,打造“国际知名运动休闲目的地”。

(八)推动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全民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积极推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与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开拓健身休闲服务,发展山地户外、体育旅游、探险旅游、徒步穿越、极限运动和美丽乡村特色休闲体育旅游带。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运动休闲、健康疗养、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项目,打造一批精品体育休闲旅游景点、线路和产业集聚区,形成体育休闲旅游产业链。培育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运动康复、技能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的门类和规模。加快市奥体中心及市全民健身中心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充分整合生态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场馆惠民、便民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体育消费的便捷性,扩大全民健身消费市场的规模,大力发展体育假日经济和体育夜间经济。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全民健身休闲产业。

(九)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文化内涵

努力将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和典型,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髓,挖掘传承湖州特色传统体育文化。加强对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广和创新,办好德清木兰系列、长兴百叶龙、安吉竹叶龙、吴兴风筝、练市船拳等具有湖州特色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开展青少年体育文化教育,推动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至2025年,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氛围更加浓厚,活动融入生活,文化影响社会的良好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区)各级政府要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建立部门联动,统筹协调机制,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建设、城管、财政等部门要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投资、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财政、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旅游、人社、公安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开展工作,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推进体育现代化县(区)创建工作,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助力健康湖州建设。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多元投入机制。市、县区两级政府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保持与其他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同步增长。同时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的比例,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探索试点向社会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投资、赞助、捐赠等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全民健身投入,拓宽全民健身事业投入渠道。

(三)坚持依法治体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相关政策,加强全民健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障市民的体育健身权利。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 和方针政策。要充分发挥实施各级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监督指导,建立督查督导工作信息报送机制,确保督查督导取得实效。各级人大、政协不定期对全民健身工作开展督导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活动中矛盾纠纷的预防、调解和化解工作。

(四)注重绩效评估

把全民健身工作的年度任务列入市对县区的综合考核中。结合浙江省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制度,对各县区的全民健身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和公众满意度调查。2025年,对市、县(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加强评估结果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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